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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

慕南从军(十七)

李贤基本痊愈,已经是三个多月之后的事了,转眼就到了冻原的冬季。在这期间,鲜卑部族的牧民们为了躲避严寒让牲畜有草料可食,便离开了原先的营地,一路往西迁徙。此时慕南和李贤才得知,原来自打从突厥兵营中逃出来,他们是一路往北跑的,而不是往南,即是说他们身在比燕山更北的地方,离大隋的疆域是越来越遥远,这才真正是南辕北辙。李贤一心想尽早回到黑山的大本营,甚至试图寻到小路绕过突厥军把守的关隘,然而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毕竟在冻原上,人人都身无长物,个个都只想拼尽全力在夏天积攒些食物和牲口,好捱过紧接着的严冬,鲜卑牧民们虽然豪爽耿直,但收留李贤慕南两个人已经让他们的存粮捉襟见肘,在李贤说到想要南归时,牧民们也还是送了他们两匹瘦马,再匀出些许口粮,这已经是他们全部能做的了。然而慕南体弱,李贤带伤,单单靠驮着人跑上两步就前蹄发软的马和一点儿干粮,要想躲过突厥人返回南边完全就是天方夜谭。一则外界的环境太过恶劣,二则李贤受的伤也实在太重,两人就算拼命赶一天也行不了多远,这样不是饿死,就是冻死,抑或碰到冬狼也是必死无疑,哪怕就是李贤的伤口感染一点儿,也极可能致命。几经尝试后,李贤终于还是选择了暂且放弃,等到以后时机合适再作打算,因为他并不希望慕南因为自己一时的决定再受苦。

就这样,在南归的想法暂时打消之后,李贤与慕南便跟随着大部队一路西行。这期间,慕南在鲜卑人的指导下已经能够骑着马驱赶牧群了,所以一路上他就尽量帮忙照看牲口,想多少报答一点他们的救命之恩。而李贤由于伤重,多数时候都在帐篷或者牦牛车上养伤,但他也不完全是闲着,自从学会了用牛尾马鬃搓制绳索后,他便经常手不离绳。等到后来他的伤势渐渐好转,一遇到好天气好点,他就会和慕南随便挑一个方向策马狂奔,直到双眼被风吹得泪流不止才停住,跳下马,躺在稀稀拉拉的草丛中,尽情享受着,湛蓝的天空,毫不刺眼的阳光,带着寒意、时有时无的微风,以及夹杂其中的冻原气息。这一切组成了塞外单纯的生活,是自幼立志从戎、十二岁便踏入兵营的李贤从未体验过的,不仅仅是新鲜感,对于这种朴实单纯生活的渴望,在他内心慢慢生了根,而之前那股希望尽早返回营寨的执着也似乎淡了些,每当李贤和慕南一起躺在冻原上仰望蓝天时,他总会像是自言自语的低声道:“这样的生活也不错吧?”而慕南则总是用不置可否的微笑作为回应。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夜晚越变越长,又越变越短,当鲜卑部族离开钦察草原回往东边时,已是下一年的四五月份。慕南和李贤都逐渐习惯了这样在马背上的生活,然而他们都没有想到,这样的生活,正在走向尽头。东行的队伍一直走到水草相对于其他地方都要丰美的扎盖伊河畔才扎下营来,趁着天气尚好,牛马也不需特别照料,不少牧民都带着去年余下的毛皮往南去想跟突厥人换些布料,不过几日之后,他们带回的并不只是结实的麻布,还有一个再次让慕南生命轨迹发生改变的消息。

原来先前进攻高丽的倭寇虽然悍勇善战,但因是渡海而来,所带补给不足,被李元帅带去的人马围攻不足一月便弹尽粮绝,全都切腹自绝。李元帅见高丽之围如此轻易就解了,便多留了段时日来安民劳军,以彰显大隋天朝之威仪,直到腊月返回黑山大寨时才知道儿子李贤兵败被俘。但是此时正值北地天气最为恶劣,即使李元帅心中再是着急,也只得等得来年天气转暖才能出兵。不过既然号称“骁骑柱国”,自然是所向披靡,仅用了一个多月便将燕山的突厥军一网打尽,但是翻遍了营寨都找不到李贤的踪影,一怒之下,李元帅便又挥师西去,把刚从内斗中获胜的左菩敦部打得落花流水,一直追至数百里之外,直到牧民扎营的七八日之前,李元帅才领着人马回到燕山稍作休整。不过由于冻原实在太过辽阔,而且鲜卑牧民的队伍太小,在这途中竟没有与隋军相遇过。

李贤听说突厥被击溃,南归道路已无阻碍,而父亲正在燕山驻扎,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仿佛之前那个意气风发、挥斥方遒的少年将军的魂魄又回归到了他的身上。北人豪爽果然是名不虚传,此时食物尚算充足,那些牧民便立刻牵来两匹驮着干粮水袋和毛毡的高头大马送给李贤和慕南,以助他们南归。当晚李贤自然睡不着,和牧民们喝着烧酒,啃着烤羊肉,一直大吵大闹到第二天天亮,才和慕南上马,辞别这一年多来朝夕共处的鲜卑人,踏上了南回之路。

将至营前的时候,李贤才发觉一路上光是他不停的说,而慕南始终都一言不发,他多少感到了一点不合适,便勒住缰绳停下马,转头看定慕南,郑重其事的保证道:“小南,我这次回营只有两件事,第一是跟父亲请罪,第二是让他应允我再带兵去把那个该死的突厥兔崽子宰了。然后我们就离开,找个地方隐居,或者回来北边过放羊牧马的生活,行吗?”他见慕南仍是意兴阑珊的样子,又故作轻松的笑道:“嘿,小子,我说的是找个水草丰美,气候怡人的草原,冷不着你的,来,给爷笑一个。”慕南先点点头,又摇摇头,微笑着轻声道:“贤哥,怎样都好,你只需要做你想做的事情。”“哎,你小子。”对于慕南这么毫无意义的回应李贤也只好投降,无奈的叹口气,一夹马肚子,继续往前走了。

下马走进大寨之后,早有卫兵到主帅营帐通报,李贤刚踏入主营正要行礼,突然听到一声暴喝:“来人!给本座将他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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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ing soon!!

降温了降温了,终于不是11月份还30度了。

10月29日

Fuck it! (II)

废话不多说了,开始continue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T.T

a5cd5e90c1a1db9aa877a4e2 Chris, always game for a laugh, Chris will smoke/ screw/ rob/ snort anything. But nothing stops him getting to psychology class, because nothing gets him going quite like his psychology teacher and secret lover Angie. For Chris, she’s out of this world. 这段简介应该是出series 1的时候,因为一点都没有提到2ab6ceb40b4986648ad4b2ec他和Jal的事。老实说,Chris是几个主角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就外在来讲,他太free了,不管是处于嗑药还是没嗑药的状态,行事都完全没有routine,彻底unpredictable,就连他的幽默都不像别人的荤段子或是冷笑话那样,他思想能够发散的空间是everywhere。然后在内心,他却一直坚定的守护着某样东西,第一季对Angie,第二季对Jal的爱慕,以及由始至终他对能够拥有一个完整温馨家庭的期盼。同时,他还会像Cassie一样,用漫不经心、半梦半醒的语气,说出一些貌似平淡无奇甚至毫无意义,仔细想之后竟极富寓意的话。"bubbles…they’re up, up, up, and then…disappear…poo…” 可能说的是爱情,当他和Angie的关系有了进展时,Angie离开了;可能是以后的生活,当他好不容易有个安定的住所时,被学校开除了;更可能是预言他自己的命运,当他和Jal 相爱,一切都开始好转时,人生落幕了。也许真的是这样?不管怎样努力,甚至你能看到通过自己奋斗,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突然,一切都成了梦幻泡影,消失得无影无踪。当然没有必要说的那么悲观,但这确实也可能是某些人生活的写照。银魂的某一训说,当一个人突然转性,开始做平时绝对不会做的事情的时候,他的死期就快到了。Chris就好像这样,突然开始勤奋工作,and then, 挂了。所以即便有什么恶习也千万别改呀!不管怎样,有爱他的Jal,有将来某天会降临的BB,有那么一帮会把他棺材偷出来自己举行葬礼的死党,Chris应该也无憾了吧,也许还会在云后的某个角落眯着眼睛看下面的人乱作一团,然后笑着说句:"fuck it.”在他看似一盘散沙般的外表下,却是一颗玲珑心。and i really mean it literally, coz 他脸上的肉确实是一盘散沙一样松松垮垮的很出老,而那些乱七八糟的衣服,嗯,我已经不想再提了。。。

bc201cfa32ab8e8058ee901e Jal, She may be super bright and the most talented young classical clarinet player in the country, but there’s much more to Jan than academia and she’s ready to show it. Her braces are off and this giebfabbc352a4a242b219a81drl is ready to have some fun.作为这帮小孩里面最成熟、最冷静的人,至少我认为大多数时候是,Jal 经常扮演的是倾听者,宽慰者,或者是仲裁者,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在 doing babysitting,会让人觉得她不像其他的女生那么有趣,而另一方面,她在想high的时候也能high起来,和Chris 打赌之后豪爽的冲上台和人激吻,这样的女生又怎么会让人觉得boring呢。不过更重要的是,她坚定,而且可靠,所以才会总在babysitting,她的那帮死党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信任她,而这一切也都是有理由的,在第一季里,她被混混抓做人质,却还让那俩瘪三别碰Sid, leave him alone。这么讲义气的人怎能让人不信任她呢?而第二季的一连串事情,特别是她在Chris葬礼上的悼词,让这个角色更加丰满,更讨人喜欢了。其实我很想用“内在美”来形容她,不过也许是因为衣着的和打扮的关系吧,她穿得sexy一点从某些角度看上去也还不错的,但是那么黑的皮肤再配上暗黄或者暗绿或者咖啡色并且一点都不shining也不attractive的衣服实在是有点灾难。比如左边的那张图,看上去像肚子已经挺出来的孕妇,浪费了她的料。807F34E4-B3FB-47EF-ABB6-42FC57107A56_extra

  Anwar, Anwar’s family want him to study the Koran; not drink, not smoke, not gamble, not listen to decadent music, not have sex, not take drugs. Unfortunately, Anwar likes Tequila, dope, pills, Lupe Fiasco, breasts and X Factor. Well, 我把他作为配角划在角色的第二集团,原因呢,主要是没有一集是用他的名字单独命名的,而且他出场的时间确实也比前6个人少很多,这个小孩呢,最大的特点应该就是性欲过于旺盛,而又因为外貌等原3c247561-8bbf-40e4-b6bb-c022bc276d85因无法能随时找到对象宣泄(maxxie为了安慰他说他是7分,额,或者因为男的在他眼中打分是从3分开始打的,or whatever,我觉得他这个样子,又要穿已经过时的样子自以为很潮,有时候说话还神神叨叨的,也就是4分了)。对他其实没太多话好说,感觉是用来诠释男人多数时候是靠下体思考的动物,而我又把他当做是衬托maxxie的,so that’s it。不过话说回来,之前看的贫民窟的百万富翁觉得还可以,小伙子咋一下感觉长高了很多或者是外貌成熟了很多,老外17、8岁时候样子变得真快。还想多说两句的是Anwar的爸爸和妈妈,他老爸的包容实在是很impressive:”it’s a fucking stupid mess-up world. i’ve got my god, he speaks to me everyday. something i just can’t work out, so i leave them be, OK? even if i think they are wrong. Becasue I know one day, he’ll make me understand. i’ve got that trust, it’s called belief.”而他老妈的那句:"Anwar, are you masturbating?”太有型了。 short, but still impressive.

4df132973cbc957a54fb9652 Maxxie, aha, here comes my favorite character. Magic on his feet and a whiz with his hands, Maxxie can have any boy he wants. And he wants them all. 不过,最后两句话似乎在剧情上的体现很不够,乍一听上去Maxxie完全就是个会走进一个pub,随便扯住一个帅哥的衣领开始激吻并且有无数追求者的女王受形象(如果术语用得不合适请见谅),sorry扯远了,事实上,他算是这群小孩里面最乖的了,就连他老爸都说:"you are good enough.”和Anwar一样,也没有一集故事是以他的名字来单独命名的,而且故事的核心也不是围绕他,so 虽然很无奈,但他也只能算是配角1AE9B705-002D-43D5-969C-94281A76A831_extra,what a shame! 他有才华,如同简介上说的,他会画画,会跳舞,会唱歌,most talented teenager (之一),在俄罗斯时展现的绘画天赋,在教堂里和房顶上的舞蹈,以及"osama, the musical”时的歌声,无一不让他光彩夺目,金发碧眼多才多艺的帅哥总是attractive的;他体贴,自然而然的帮handicapped的 Tony 切好牛排土豆递过去,又担心母亲话多引起Tony不快而借故将她支开,在海滩边也是他第一个去安慰feel lost的michelle;他勇敢,在俄罗斯他敢于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好友,在Anwar 的party上他也毫不犹豫的加入群架(虽然后面那次的结局有点o(╯□╰)o),well,出柜本身也是勇气的表现;他讲义气,在Tony最失落的时候,他会在那里陪伴,给Tony重新站起来的信心;他有taste,即使算不上“型到暴”,也是cute & fit,不像Tony那样过于英式学院风而显得有点呆板的造型,也不像Sid那样的宅男灰暗打扮,或是Chris乱七八糟像调色板的0144F65D-E6B5-418F-B26B-3DF0FEDB2757_extra穿着,或者Anwar的形象,他的搭配总是刚刚好,不会显得娘,却是带着温暖柔和的气息, shining&charming;他敏感,好友对他gay身份的不认可,会让他失落万分,甚至不知所措。这样,就是Maxxie,他不是那种奇装异服,娘到让人想冲上去掐死的,他still also has status as one of t he lads amongst his peers, being gay is only incidental to his character,Maxxie 被同伴接受,而且不是带着勉强的接受,而只是取向不同罢了,that’s it, just as a part of Maxxie。第一季里面他带着内疚的表情去跟Micelle认错以及之后在班上坦白的样子实在太赞了,特别是在他说 i’m sorry to be a slut的时候;第一季最后一集里面他想进去参加Anwar生日party却犹豫着在外面寒风中纠结的样子也很不错,第二季开头坦然面对附近小孩嘲笑,又是另一种感觉。这样的角色怎能不喜欢呢?至于有些人说Maxxie在sketch的那集不厚道,应该彻底不给normal_michelle010她希望,不该在歌剧最后吻了Sketch又说 "i think i feel nothing, it’s disgusting””you think you can fuck my life, at last i would fancy you? look at yourself, stay out of my life.” what the fuck!? 有做的太过吗?绝对没有,那个变态实在是太disgusting了。都说把直的扳弯不对,那把弯的扳直就对了?还说同情Sketch,well,我只能说她这种变态行为的动机我能明白,但是同情?not at all.关于他的外形再多说两句,感觉第一季和第二季的样子差得有点多,果然老外的teenager小时候很容易就很帅,然后稍微一不小心就会长变形,好在他第二季大多数时候还不错,除开发型比较奇怪的某几个画面以外。说到发型,看了 Mitch Hewer在Britannia High 里面的造型,那就是一个毁字能够彻底概括的,而他似乎急于想摆脱Maxxie这个角色在他身上留下的印记,在花絮或是interview的时候都不会再是   skins里面的那个Maxxie style,并且不帅,或者换个说法,帅的程度降低了很多。well, 我只想说,发型,化妆,还有服装,确实很重要。Anyway, character和actor是不同的,Maxxie is still my favorite one in skins.

16828.gifps: Effy,感觉很像GTO里面的神崎,聪慧过人,成熟美艳,外表冷酷,看似对一切漠不关心,内心却有真正在意的东西,比如Tony,比如她的爸妈,她关于睡美人的那段话很sweet,嗯嗯

psps: James,几乎是凭空出现的Maxxie的男朋友,两人相遇的故事被很可怜的cut 成unseen skins,那里面Maxxie的发型,嗯,已经怪怪的了。再说回James,他在最后一集里说的一句话让我对他很不了然,他说因为Chris的棺材在那里所以觉得很不舒服,what the fuck?!你男朋友的死党刚刚挂了,这样抱怨的话实在是该挨两下的。此外,虽然这小孩长大之Skins-cast-s1_2后的样子感觉会和 friends 里面的 Chandler差不多,但是现在看起来还是过得去,至少还是多cute的,白人的优势所在啊。

pspsps: Josh,有点不明白,他吃的是伟哥?还是只是如他所说的和精神有关的药?

pspspsps: Sid的老爸挂的太离奇了,说挂就挂,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坐化?

everyone013 pspspspsps : 看到很多人问 skins里面那些人的衣服在哪里能买到。冲进skins-images-group-35-2-3719topman,基本上可以全部搞定,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在香港好像没发现类似topman的商店(除开旺角那些乱七八糟的小店),虽然现在几乎没机会穿那样的衣服了,但是还是很怀念再小的地方都会有的topman,感觉还是二三十镑看上去比两三百块划算很多。

life sucks, but it’s alright, good times gonna come 

10月26日

Fuck it!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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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 想改掉一个习惯最方便的一个方法应该是去养成另一个习惯,至少对我来说很管用。跟着呢,也就是说关注上一个东西以后就会忽视之前关注的,所以自从我家时好时坏的网络终于让我把skins下完之后,台服wow又被我甩在一边了。看之前好像对这部剧没有抱太大的热情,只是想以此来缅怀一下我逝去的青春(吐。。。) i mean 重温过去在英国的一年,很显然,我的愿望并没有完全实现,因为这部剧比我想象的要吸引人得多!这群bristol 的小孩真的是,很帅,让我更加痛恨那个给我拒信的bristol university admission officer,7cd46cd93543dcf939012f19也一度让我开始反思我17,18岁的时候为毛就那么无聊,什么都没干过 except for 做个听话不让人“失望”的乖小孩。不过这种妄自菲薄的心情慢慢开始平复下去,因为除了郁闷什么都得不到,还去想什么呢,fuck it!!

趁现在的印象还足够深,我想还是写点东西吧,毕竟这部剧陪我过了1个多星期。事实上,因为怕看了新的电视剧让我“移情别恋”,星期六居然在大热天跑到深圳去瞎逛了一圈,星期天又看了一天乱七八糟的相关video & pics,今天还跑到了天后宫去拜拜,好热啊!

Anyway, here comes my revision. As always, 我总是会喜欢配角多过主角,不过我还是愿意从主角开始讲,就像顾恺之说的,渐入佳境嘛。不过这次我对几个男女主角都没有特别的反感倒是真的,good for me,越来越不刻薄了。

6ec218f3a48ed3dc0b46e04cTony, the best-looking, most popular boy in town, Tony’s always been a born leader, whipping his crew off on a new mission at someone else’s expense. 显然,我不同意第一个形容词。虽然我也不否认他长得还不错,但是总觉得某个地方或者某几个地方长得怪怪的。看见有人说很想剪一个他那样的发型,Orz,不到10镑随便一个理发师都能弄出那2a1fc1393b4492e43b87ce4c效果,而且他们大多数都只能弄出这种马桶盖样的发型,感觉并不太适合亚洲人。事实上,我更喜欢他的全名,Antony,听上去很像中世纪的年轻法国贵族的名字,而且是会和另外一个贵族家庭中的母亲、女儿、姐姐、妹妹同时都有一腿(sorry,原谅我的习惯性瞎想),总之就是感觉Antony听上去会更浪漫一些。用我的话概括呢,这个小孩是很聪明(A-level考了三个A,一个B,去了cardiff),很狡猾,反应很快(说话也很快,特别是在嘲弄Sid 和 Michelle的时候由其明显),很有领导气质(就如前面skins官方总结的一样),and well-educated (我是指他能够引用很多Shakespeare剧本中的原话,在厕所看萨特的书)。个人来说,他有点过于唇红齿白让我有点难以接受,更讨厌他这样说话像打机关枪似的,让我想对着他吼收皮(刚学的广东话~),不过第二季看他被撞了以后成那样又觉得好像有点于心不忍,希望他能够最后痊愈,fine, just be tony. 

3139f4fe52be14265d60081bMichelle, Tony’s girlfriend ‘Nips’ is just as you’d expect. She’s drop dead gorgeous with a quick 44E1C182-1859-4412-B26F-7BDC37D3AF04_extrawit that keeps everyone on their toes – everyone except Tony that is – he runs rings around her. And she knows it. 首先,作为女主角,我觉得她的外形实在稍微欠了点点,再加上好心人的提醒,发现她的鼻子有点奇怪之后,更觉得很不怎么样了,不过英国女生的大致水平也就这样了,当然不包括那个过于有棱有角的鼻子。可能她太像一个平时生活中能碰到的女生了,而其他人shine得太brightly了,对她的印象确实不是太深,虽然两季都各有一集是以她为标题的,很不好意思的是我关注其他的地方而分心了。不过说实话,她在第一季第七集结束的时候,虽然很心痛,还是拒绝了Tony复合的要求,让她在我心中的形象一下子亮了不少。最后尽管他们一个去了york,一个去了cardiff,一句 "we’re good, aren’t we?””we’re better now.”已经让距离可能带来的隔阂消失于无形。

34f8209b84a6f3a2c8eaf4e5 Sid, Poor Sid. A virgin, no confidence, but forever lusting after his best mate’s gorgerous girlfriend while said best friend Tony plays him like a fool. But Sid’s cleverer than he thinks. He’ll get the girl of his dreams, eventually. It’s just not the girl he thinks. 他自卑,却成天跟在一个极度自信的损友身边,衣着邋遢,随时都带着一顶毛线帽,选的衣服更加没品位,还曾经一脚皮鞋一脚休闲鞋,穿着不同的袜子和大狗衣服去找cassie。Well, 作为最衰的角色,(没有之一,尽管有时Anwar会更衰点,4522296d325b1aec421694e0但总体来说Sid还是有压倒性优势),我们从两季的故事发展中见证了他的成长,被毒贩恐吓,因成绩太差被禁足,迷上好友的女友,拿着Michelle照片打手枪的时候被Tony发现,被Michelle误解和Tony串通欺骗她,父母离婚,女友去了苏格兰,以为女友有了新欢,父亲突然去世,跟着好友去世。等等一切不幸的事情接踵而至,尽管其中充满了痛苦,却让这个刚开始totally useless,连父亲都说他是个 complete and total fucking sodding waste of fucking space,成长成为能够在这个fucking world站起来的 boy/man,成长成为能够只身去美国寻找那个他一度丢失的true love, dream girl, which is cool & lovely。第一眼看到 Sid的时候,感觉他很像 Harry Porter里面的 Ron,如果说 Tony 代表了典型的聪明自负,年少轻狂,目空一切的英国teenager,那么 Sid绝对是代表的另外一群 怯懦胆小,极度自卑,心中有无数龌龊想法却没胆量实施的。前面那类自然是璀璨夺目,成为焦点风云人物,不过后面这一类的成长性一般都很好,一旦有了某个契机破茧化蝶,会变得非常非常 amazing,所以喜欢 Sid的也不在少数。 730226-cassie_from_skins_2_447968a_super

f7340e4c2e9971eed62afc1e Cassie, a total nutter, but magic with it. A self-harming anorexic with zero self-esteem and a heart  of gold.开场白总是伴随着一声飘渺的 "woow”,然后紧接着是露出一对兔牙有点白痴的微笑,神经质的Cassie 好像一直都处于嗑药的状态,半梦半醒,这似乎也符合她的语言,Cassandra,因为拒绝了阿波罗的示爱,被诅咒为能够预言出任何事情却不会被任何人相信。Cassie 与这个古希腊的美女同名,角色也有些类似,她听似胡话的言语细想之下却是一针见血,感觉她有点像女版的Chris,但是她的恍惚状态要比Chris嗑药之后还厉害。她的打扮也很漂亮,和Michelle那样彻头彻尾的 party animal 不同,卷卷的金发,带着复古风的蕾丝裙子,长袜,皮鞋让她显得有种介于可爱和成熟之间的气质,再称上颜色浓烈的口红和眼影,看上去就像一个精致的洋娃娃,不过她的表情却常常让我感觉她是那种Cassie-cassie-skins-3272453-427-279带着天真无邪微笑,另一手举着把尖刀会杀人的诅咒娃娃 (sorry, again for 习惯性瞎想)。不过她并不是完全沉浸在自己奇特思想中而游离于人群之外的,相反,她极度渴望被人关注,所以她才会绝食,但是因为她爱上了 Sid,她得到了关注,她停止的绝食,但仍然觉得不快乐,不过就像她的监考老师说的:"There’s lots of stuff to make things bearable, and u don’t have to even use a knife.” 不过具体这些东西是什么,就需要她和 Sid 一起去work out了,毕竟逃到美国,也逃不出life.

没有找到cassie的第二套照片真遗憾 。。。

 

TO BE CONTINUED!

10月25日

慕南从军(十六)

…………

…………

……头好晕……眼皮好重……怎么睁都睁不开……

……嗯……周围这些人是谁啊?……为什么都看不清他们的脸?……

慕南意识渐渐飘到了某个未知的所在:一切都被薄薄的雾气所遮掩,四周的人影都只留下一个模糊的轮廓,似乎能看到,似乎又看不清。而他们若有若无的低语声仿佛是直接从脑海的最深处传来,既听不清是在说话的内容,也无法辨别声音的方向。然而,此时的慕南并不在意自己身在何处,也不想深究那些含糊不清的话语是在谈论什么,他只想让自己一直沉浸在宁静与平和当中,再没有不安,再没有伤痛,只有静谧和发自心底难以言表的愉快。

这里,就是常听人讲的极乐世界吗?我,死了吗?

但是,好像还缺一点儿什么?到底是什么呢?这里那么完美,到底还少了什么呢??我到底要不要离开这里,去把这样东西找回来呢?

就在慕南迟疑的刹那,四周的雾气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成百上千张面孔顿时清晰的出现在了他的眼前,而这些面孔全都一模一样,是他过世已久的母亲,正对着他怒目而视,咬牙切齿的从嘴里挤出仿佛凝聚了最深的怨念的诅咒:“你逃不掉的!你逃不掉的!!……”眨眼间,这些人的面孔又变成了蔡婆婆,父亲,后母,太守,拾翠,还有很多似曾相识,却一时记不起来的人,他们的口中都反复念叨着同样的诅咒。慕南想逃开,然而前后左右都被包围了,想拼命挤出重围,却只是被无数双手推搡着退回原地,先前的快乐与满足早就不见了踪影,慕南渐渐感到力不从心,脚下突然一踏空……

“放我走!!”

当慕南满头大汗的猛然直起身时,发现双手摸到的不再是冰冷粗糙的岩石,而是暖和柔软的毛皮毡。再环顾四周,原来自己已经不在先前栖身岩洞,而是在一个帐篷里面。他似乎还想确定现在身处的环境是否真实,又用力甩了甩脑袋,再睁眼,周围的一切还是没有任何变化,正纳闷时,突然一个人掀开门帘走了进来。因为是背光,来者的脸孔此时是漆黑一片,无从辨认,慕南本能的抓起身上盖着的毛毯往角落里缩了缩。

“哟,你醒啦?”等来者走近了些,他才慢慢看清了那人的脸。

花白的头发被乱七八糟的裹在头巾里,厚实的皮袄,腰间系着很宽的束带,再加上比南人略高的鼻梁和较深的眼窝,正是之前听人讲过的鲜卑族的外貌。

她见慕南听到问话后仍然没有反应,以为是他没听清,就又放慢语速一边比划一边重复道:“小子,你,感觉,怎么样?”

慕南这才回过神,小心翼翼的答道:“好多了,多谢。请问这里是?”

“这里?是老婆子的帐篷啊。还有,你已经睡了快三天了,饿坏了吧,马上就拿热汤来给你。”

“三天?!……婆婆,还有个跟我一起的人还好吗?”“那小子在隔壁的帐篷,还没醒,你先等会儿啊。”

一会儿工夫,鲜卑婆婆便捧着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牛肉汤回到慕南跟前。慕南吃了点东西,精力也恢复了不少,慢慢跟婆婆聊起来才知道,他们是三天前的傍晚被这个部族的人从冻原上救回来的。

“你们是碰到冬狼了吧。那小子可真行,身子看起来没多壮,居然能把饿狼赶走,而且小腿上被咬掉一大块肉,骨头怕也是断了好几根,血也没完全止住还一直背着你不肯松手。那个时候他自己都不知活不活得下去,还在不停的求我们说一定要救你。”

慕南听到李贤受了如此重的伤,刚才由牛肉汤带来的暖意顿时又被吹散了,他的嘴唇抖了很久,才带着些许哽咽的嗫喏道:“那,那贤哥他,现在怎么样?”

“那小子命硬着呢,看样子过会儿说不定也醒了。快吃了,老婆子还有事得做呢。”

就这样,同一天晚上,李贤也从昏迷中醒了过来,当他看见慕南斜靠在他枕边的垫子上闭目沉睡时,浅浅的笑了起来:“没事就好,小南你没事就好。”

10月13日

慕南从军(十五)

慕南见到被撞个正着,只道万般皆休。说时迟,那时快,李贤一个箭步冲上前,两只手风速一般死死的钳住那个突厥兵的脖子,咬牙使劲一捏,“喀嚓”一声,那人的脑袋便以一种不自然的姿态耷拉在了一边,断了气。慕南此时还没回过神,呆呆的愣在原地,直到李贤不断的催促他才又记起要偷逃的事。此时营寨里面已是乱成一片,火势在北地干燥的空气中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整个夜空都被映得通红。一时间,火爆声,泼水声,呼呼风声,万千齐作,又夹百千马嘶声,高喊声,惨叫声,营帐垮塌声,兵器相碰声,一时齐发,便是两支十万的大军混战也不过如此。这样混乱的场面,突厥兵要么去救火了,要么去加入争斗了,哪还有人有工夫去看管两个俘虏。这场内斗一直持续到当日傍晚,守将才把企图夺权的部下全都镇压下去,等他再派人去巡视各营情况时,两个俘虏早就不见了,气得守将咬牙切齿,一面派属下领兵追捕,一面命人把还活着的几名叛将拖出辕门,五马分尸,以泄心头之恨。

话分两头,再说慕南与李贤二人,虽然好歹从敌营中逃了出来,却并不代表着就此能够平安返回。北方有句俗话是:“寒天冻地饿死狗。”说的便是此地的三个凶险之处,“寒天”即是指北地常年寒冷,纵是在七八月份的正午时分,风一起,人穿着厚厚的棉袄也要冷得打哆嗦,虽然这对于很多商队或是牧民来说不过是多加两件皮袄,在扎营的地方多升两堆篝火而已,然而对于只穿着一件单薄囚衣的慕南与李贤,阵阵刺骨的寒风就成了致命的。第二个“冻地”,说的则是这苦寒之地,一年之中,有八九个月都是常人概念中滴水成冰的严冬,原本就很少的水源在这样的天气又大多冻结枯涸,所以如何找到足够的饮水也是性命攸关的另一个问题。好在此时已是夏初,大多冰封的溪流和涌泉都解冻了,李贤与慕南才不至于渴死在这里。第三个“饿死狗”,说的却是由于此地气候恶劣,草木稀疏,几乎可以算是不毛之地。赖以栖身的植物都如此稀少,那野兔野鸟之类的动物更是罕见踪影了,所以说即便是敏锐力与生存力极强的猎狗,也会因为寻觅不到食物而饿死在这里。慕南他们是从敌营中偷逃出来的,随身哪有干粮一类的东西,于是食物便成了对他们第二个严峻的考验。

两人自从逃出来以后,一路向南狂奔,兴奋与恐惧替他们把饥饿、疲惫暂时驱走了,一直到天完全黑下来,他们才借着月光钻进了一个被巨石遮蔽的小山洞。

“贤哥,我想那群蛮子追不上我们了吧。”

“希望吧,不过明天还得赶路。对了,小南,你身上的伤怎么样了?这些该死的蛮子,等我们回了大营,一定出兵灭了丫的!”

“我全都好啦,不然怎么能跑一整天的。”其实新伤还没痊愈就被人揭痂,哪会说好就好的,再加上一整天的奔劳,慕南身上好多处伤口又崩裂了,不过他怕李贤担心,一直强忍着身上的剧痛,每次李贤问的时候他都故作轻松的笑着回答,对于他来说,李贤的关心便是最有效的镇痛剂。

“嗯,那就好,不过你还是多歇一会儿吧,我出去看能不能找些柴禾和食物回来。”

也许是因为周围太黑,太安静,慕南感觉李贤似乎离开了很长时间,他几次担心得想出山洞找李贤回来,但稍微一动便会疼得全身直冒冷汗,于是只好作罢。又过了好久,慕南几乎要昏睡过去了,洞口光亮出才有一个模糊的人影踉踉跄跄的走进来,“咚!咚!咚!……”一堆重物落地的声音之后,才接着一声长长的叹气。

“呼!小南,你等好久了吧?我刚抓了几只野兔,这就烤给你吃。”此时慕南已经是饥寒交迫,又有重伤在身,再加上一整天的疲惫,听到李贤的话只能把眼睛睁开一点点,有气无力的应一声,便又进入了半梦半醒的恍惚中。

不知过了多久,昏昏沉沉的慕南突然嗅到一股浓厚的肉香窜入鼻腔,嘴边好像突然多了一团热乎乎的东西。此时,好像很远的地方飘来了李贤的声音:“小南乖,把嘴张一张,乖,对了,吃点儿东西才能睡,听话……”之后的话慕南已经听不清了,他用力把嘴张开了一些,又嚼了嚼送在嘴边的食物,如此反复了几次,他就彻底的睡了过去……

好冷!……好冷!……慕南能感觉到周围的空气快凝结成冰了,但是沉沉的倦意又让他无法从梦中醒来。慢慢的,睡梦中的慕南又觉得靠在一个很坚实的胸膛上,被紧紧的抱住,仿佛是被一团炽烈的光芒所包围,好温暖,不再寒冷了。迷迷糊糊中,他的脑海里面似乎有一个温柔的声音在低语:“小南别怕,小南乖……有我在,不会再让你受冻,不会再让你挨饿,不会再让你被欺负……”

to be continued!

- -|| 为什么!明天还要上班!


8月5日

慕南从军(十四)

话分两头,再说燕山口的突厥寨中,李贤一群人被反绑着押进帐中听候发落。那蛮人将领见人被带到,也不问话,一挥臂便让刀斧手来把一干俘虏都拖出帐外斩了,独留下了李贤、慕南两人仍跪在地上。若因李贤是隋军首领,留下不杀还有些道理,却又为何再饶慕南的性命呢?常人都道蛮夷之人都是逞勇而疏智,不过这多是南人的诬蔑之言,燕山口的这个守将不仅用瓮中捉鳖之计捉住了李贤,还只派了四路虚有声势的伏兵便吓退了隋军的大部队,不能不说他是名智将,此时他留下李贤、慕南的性命,便是因为他心中打着一个小算盘。

其实突厥是游牧民族,并不擅于在一块固定的地方耕种生息,他们年年骚扰大隋的北境只是为了能烧杀抢掠一番,所以是不是攻占下某个战略要地并不重要,关键是能不能捞到油水。李贤作为征北军的先锋,又是元帅的儿子,能要来的丰厚赎金自不待言。至于慕南,那守将见他文文弱弱,一看就不是当兵打仗的主,就以为他不是皇亲国戚,定是达官贵人家的公子哥儿,来战场混点军功好被提拔,便认定他也是块肥肉。如此,他们二人才算是保住了性命,不然就像那些其他的士兵那样作了刀下鬼。

然而死罪已免,活罪却难逃。按理说若是只想要赎金,那守将虽说不上款待,也不至于为难他们。但也是慕南注定命途多舛,离开中原还是偏偏遇上了这么个煞星。你道为何这样讲,原来那守将有个怪癖,好食人身上结的痂,平时有手下若是受伤结疤,他必命人去把痂都揭下来供他享用,要是觉得不够,便还会把属下毒打一顿,也不等伤好痂落就直接去剥下来,经常会弄得人浑身是伤,血流不止。这回白白送了两个俘虏来,那更是不能放过,第二天就把慕南押到大帐里要打,不过好在北人直爽这话是没错,在打之前他还把原因给慕南解释了一遍。慕南情知此刻身为阶下囚,已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顿鞭子哪能躲得掉,便只好恳求他打身上能被衣衫遮掩的地方,这样李贤也不会发觉到而担心,那守将也应承了。一顿鞭子下来,只见慕南原本白皙的皮肤上遍布着血淋淋的伤口,每条都有手指般粗细。打完以后,守将便挥挥手让人把慕南架出去,等他养几天好结疤。

李贤见慕南回来,发觉他脸色很差,以为他被为难了,但见他身上又是件新衣裳,倒摸不着头脑了,忙问他是怎么回事,慕南只是一个劲儿的摆手说没什么。李贤便要伸手去扶他,哪知手还没碰到,慕南便提高了声音说道:“别碰我!都说没什么了!别再说了!”说罢,便自顾自的坐到了角落去,李贤莫名其妙的被这么一说,以为慕南因为被俘之事而生他的气,便也没好意思去和他说话,只敢等两天慕南气消了再说。这下倒好,一连两日,两个人都一声不吭的默默坐在地上。到了被俘的第五天,慕南又被人叫了出去,李贤心想这回等他回来,无论如何也得问个明白。

约莫两刻钟的时间,慕南被带了回来,只见脸色比上次回来的时候还差,新衣服上似乎还渗出了斑斑血迹,但看神情似乎他又很高兴。等突厥的兵走后,李贤正要开口,慕南却先眉飞色舞的说道:“贤哥!贤哥!我们的机会来了!”被慕南这么一说,李贤反倒一下忘记之前想问的话,只好顺着他的话问道:“小南,你在说什么呢?”这时慕南突然左顾右盼的看了周围一圈,才压低声音附在李贤耳边说:“贤哥,我刚才偷听到,突厥的单于驾崩,他的两个弟弟现在为了争位已经兵戎相见。燕山口的守将归附于左菩敦王,这两天就要出兵去攻打驻扎在阴山的右菩敦王部,但他的手下有的将领好像又有意投靠右菩敦王,现在军营里都乱成一团,这正是我们逃跑的好机会呀……”听到有能逃出生天的机会,李贤自然喜不自禁,不自觉的就抓住慕南的双臂大笑了起来。

“疼!……”慕南慌忙挣脱李贤的手往后退了两步,原来手臂上全是刚被剥去痂壳的伤口,被他这么一抓顿时疼痛难忍。李贤见慕南突然一下冒了一头冷汗,额头也皱成了一团,再一看,刚才被他抓的地方还渗出了不少血迹。他连忙挽起慕南的衣袖,只见双臂自手腕而下全是血肉模糊,竟没一块皮肤是完好的!李贤看看慕南,又看看他的伤,怒气直冲发冠。

“小南!你怎么受了蛮子那么大的气还不跟我说呢!我这就去干了丫几个!”

他说罢就往帐外冲,慕南见了也顾不得身上的伤痛,死死抱住了他不让他出去。

“贤哥,算啦,算啦,贤哥。我的伤不妨事的,现在我们要小心行事,抓住机会逃出去才能再图他谋。求你了,别为了我的这点儿小事错过了难得的机会啊。”

经得慕南这么一番苦苦规劝,李贤才算勉强打消了冲出去和那些突厥人拼个你死我活的念头,他重重的一拳锤在地上,咬牙切齿的说道:“那好,小南,等咱们出去了,这笔帐老子一定让这群蛮子加倍奉还!”

到了被俘的第七天,天还没亮,军营中突然像炸开了锅似的闹了起来,兵器碰撞声和人马嘶喊声混成一片,隐隐约约好像还能听到有人在喊“起火了!”“救火!”看样子一定是突厥人因为立场不一起了内讧,在军营里打了开。如此绝佳的机会,此时不走,更待何时?李贤和慕南对视一眼,点了点头,便捞起营帐背后的帷幕钻了出去,但偏偏事不凑巧,他们刚钻出帐来就迎头撞上了一个双手提着水桶要去救火的突厥兵。

to be continued....

原来下数据都能下那么久  - -|| 我太低估论文的实力了……

7月30日

慕南从军(十三)

当然,北伐不可能如慕南所愿的那样持续下去,事实上,突厥人原本就是游牧民族,随着天气开始转暖,北方冻结的草原也渐渐转绿,于是他们此时已经往更北的地方迁移。突厥人一走,李贤就几次被父亲召去商议退兵之事,慕南在一旁听着,感到和李贤分别的日子似乎在一天天临近。

就在全军准备班师回朝之时,突然传来了东边的倭国攻打大隋属国高丽的消息,正好镇北大将军李卿所统领的北伐军离高丽最近,于是天子便传诏加封李卿为荡寇元帅,率本部人马击退倭军。这一来,班师的日子又被推迟了,不过慕南的心情却非常复杂,一方面他希望能因与倭军的战斗而和李贤多呆一刻是一刻,但另一方面李贤身为先锋,这一仗必定冲在最前线,慕南又担心他受伤。不过似乎是天随人愿,李卿担心全军撤走后突厥人又卷土重来,于是便命李贤仍旧驻扎黑山南麓监视,自己则领精锐轻骑星夜赶往高丽解围。

这一机会也正是李贤期盼已久的,原来他年轻气盛,想早日建功立业,便主张乘胜追击将突厥一举歼灭。李卿是久经沙场的,自然知道如今继续北进天时、地理、人和全都不具备,所以坚决不允,如今他一走,李贤正好能自作主张出兵征讨,怎能不开心呢?于是东征军一出发,他便立刻召集留守的各营将领商议如何部署兵力,当晚更是大摆宴席犒劳全军上下,大有效法先汉骠骑将军霍去病穷追匈奴至瀚海之势。

慕南虽不懂军事,但见李贤如此珍视这个机会,他也由衷的替李贤开心。他心想自己也没什么能出力的地方,便自告奋勇的去劳军宴上唱了一出《木兰从军》。若在平日,那些士兵也不会安安分分的坐下来听戏赏曲,但此时个个都喝得酒酣耳热,再听到宛如天籁的声音,对于久处北地,每日除了练兵再无他事可做的北征军士来说,无疑是人生一件极乐之事。慕南唱罢,台下一片欢声雷动,叫好连连,李贤见此时全军的士气高涨,忙站起起身来,高举酒碗,慷慨激昂的朗声道:“诸位兄弟,古人一民间女子尚且不惧生死,为国效力,我辈都是铁骨铮铮的男儿郎,岂能落于人后?”说罢,他仰头就将碗中的酒一饮而尽,再把酒碗重重的掷到地上摔得粉碎,高声道:“吾当驱北虏,拓疆土,若违此言,有如此碗!”

“愿凭将军差遣,赴汤蹈火,虽死不辞!”那些人早就因久不出战又迟迟不班师而感到心头憋得慌,此时又有美酒、美食、美曲、美人的享受,再加上李贤一番大义凛然的话一激,顿时一呼万应,个个都热血沸腾,恨不得立刻就披挂上阵、破敌立功。

“噼哩啪啦!……”一阵阵清脆的响声在人群中如同潮水一般扩散,全军的将士都有样学样的把酒一饮而尽再将酒碗摔碎,一时间喊声雷动、豪气冲天,李贤仿佛已经看到了凯旋而归的场景,便对前来敬酒的都来者不拒,刚开始还是端着酒碗一碗一碗的干,到后来干脆就拿起酒坛和人喝,酒器相碰之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到宴会散时,好多人都东倒西歪的趴着、躺着或是靠在几案边,李贤是被敬酒最多的人,饶是他酒量颇大,此时亦已是酩酊大醉,正闭眼歪靠在他的主将座上。原本慕南定然也会是那群几乎醉死的人当中的一员,不过所有敬他的酒都被李贤代劳了,此时他见李贤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便过去要把他扶回营帐休息。

幸好慕南在马队的那段时间练出了些力气,再加上李贤此时也略有些清醒,能搭上把力,这才得以把他给摇摇晃晃的扶起往前走。每走三五步李贤就要嘟囔道:“渴……水……水……”慕南只好不停的安抚他说:“快啦快啦,马上就到了,到了就有水喝。”慕南任凭李贤把头靠在自己的肩上,偶尔还会像在闹小脾气般任性的动一动,但他都丝毫不感到反感,相反他的嘴角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往上翘了起来。

明月当空,星若棋布,风停了,夜色中只有时隐时现的些许虫鸣和木柴燃烧偶尔的“噼啪”声陪伴,慕南此刻忽然有种错觉,好像别的所有一切都消失了,整个世界就只有他和李贤两个人,他在心中默默的对着苍天朗月许愿,希望这一刻能够成为永恒。然而,世事无常,狂风偏打孤零燕,皇天何曾遂人愿。这一仗,没为李贤赢得丝毫功名,却是彻彻底底的击碎了慕南享受幸福的期许。

待把李贤在榻上安顿好,慕南就要转身出帐给他取醒酒汤,就在他转身的刹那,忽然听到背后的李贤有如梦呓般的低语道:“小南……小南,你怎么,怎么能,嗝,这么温柔呢?倘,嗝,倘若你是那花木兰。我,我,堂堂,威远右将军,李贤,对,对天起誓,定,嗝,定要娶你为妻……”似乎他后面还嘟嘟囔囔的在说些什么,慕南已经听不清了,他此时很想转过身去确认是不是自己听错了,也想回头看李贤是不是已经醒转过来。不过他最终还是没有转身,略微停了停,出帐去了。等他捧着热腾腾的醒酒汤回来时,李贤已经鼾声如雷,沉沉的睡过去了。看着李贤熟睡时的面孔,再一想起刚才听到的话,慕南都不知道自己该作出怎样的表情。

再随后的几天中,对慕南来说仿佛一切如常,仍然是跟在李贤身边看他与将领们商议出兵事宜,唯一有些不同的是,已经变得比原来开朗一点儿的慕南突然又变得沉默了许多,不过李贤忙着计划他的北征大计,似乎并没有发现这一点。

一切计议停当之后,北征的队伍在宴会之后的第七天出发了,由于李卿带走了大部分的精锐轻骑,留在黑山大寨的骑兵只有不足五百。虽说与突厥人交战最关键的兵力就是骑兵,但此时人数上的劣势丝毫不影响李贤出兵的决心,他自领本部的三百人马为先锋,再命其余将领分三部率步弓兵总计三万人随后为中军,浩浩荡荡往北进发。

但人的脚程哪能和马匹相提并论,行军三日,李贤所领骑兵先头部队便把中军远远的抛在了百余里之后,已经赶到了突厥军驻守的第一道防线燕山口。若然他肯原地扎营等候,会师之后再图进攻,也不至于酿成全军覆没的惨败,偏偏他自恃枪法精湛、无人能敌,再加上前次破敌时他靠着夜晚急行军突袭敌营大获全胜的经验更让他有恃无恐,以为这次能够故技重施,便也不等中军人马到来,指挥人马就要等天黑以后去劫寨。他哪里知道,这条趁夜劫寨的计策却是正中敌人下怀。前番在黑山一战中逃回的残兵早把经过一五一十的回报给了燕山口的守将,而且在这草原上,一无高山二无密林,李贤军队的虚实也被敌方的斥候探查得一清二楚,那里的守将料到他会今夜突袭,早就设好了一条请君入瓮的计策等他前来。

李贤却对即将临头的大祸毫不知情,他命人马在山口外五六里的地方偃旗息鼓,静候午夜的来临。时辰一到,这三百骑兵猛的一声齐喊,便如饿虎扑食般的往敌营冲去,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明明在外看着灯火通明的大寨此时里面却是空无一人,李贤见这一扑扑了个空,心知不妙,连忙传令退兵,可哪里退的出去,突厥军已经把他们团团围住,饶是李贤和他的手下个个都是以一当十的勇将,此时使出浑身解数左冲右突也怎么都出不去,一直杀到天快亮时,三百骑兵只剩下数十人还在垓心作着困兽之斗。最后终究还是寡不敌众,余下的连同李贤、慕南在内的十数骑都被突厥人捉了。

中军的人马探听到先锋骑兵全军覆没,主帅被擒,便要前来营救,哪知刚行到一半,忽然斥候来报说前后左右都有不计其数的突厥军汹涌而来。折了前军,失了主将,隋军的锐气早就被挫得一干二净,此时再一听报四面皆有敌军,以为是又中了计,几个将领一合计,生怕再折损中军,以后元帅李卿怪罪下来担当不起,便也顾不得搭救李贤,连忙调转方向撤回了黑山下的大寨。

to be continued.....

以前看白蛇传的时候最讨厌就是里面的人唱歌,现在发现他们的唱词仔细听还是很不错的啊

7月28日

慕南从军(十二)

“贤哥,把手摊开。”慕南一脸神秘的背着手说道。

“小南你小子干嘛搞得那么神秘兮兮的。”

虽然嘴上这么说,李贤还是乖乖的把两手伸了出来。“嗖”的一下,慕南从背后抖出一件披风铺在李贤的手上,正是前日被李贤斩下一角的那件。

“哇,小南,还真有你的,要是不说的话,根本看不出来这件披风曾经破过。你的手那么巧,真是投错胎了。”

“……”

李贤见慕南神情有些尴尬,知道刚才那句话不太对,连忙岔开话题说道:“难怪你今天在练兵场那么没精打采的,肯定是连着两天都忙着帮我补这披风没睡好觉吧?辛苦你了。”

慕南听到李贤的感激之辞,脸“唰”的一下又红了,说道:“没什么啦,贤哥你高兴就好。再说也是因为我醉酒的原因才害你把那么宝贵的披风给弄破了,该是我道歉才对。”

“那,别说当哥的欺负你,哥也送你个宝物,算是你帮我把披风缝得更帅气的谢礼。”说罢,他就把案头摆的一把短剑递给了慕南。“这可是我自己打造出的第一把剑,是很珍贵的宝物喔,你可得好好保管。”

慕南接过一看,这剑其实说起来是做工粗陋,剑鞘与剑柄上装饰的花纹也雕琢得幼稚生硬,整把剑唯一能吸引人目光的是剑柄后的流苏,但看那细致的编法就知道一定不会是出自李贤之手。不过慕南并不在意这把短剑外型如何,对他来说,它更有另一层含义,不过此刻的慕南只是觉得很开心,并且隐隐约约察觉到了另外的一种情愫。

“对了,这剑还没开过锋,记住,开锋就得见血。”

慕南一听到“血”字,没来由的突然想起了娘亲、蔡婆婆和拾翠死前的情景,顿时脸色惨白,双眼呆滞,“哐当”一声,短剑就从他手中滑落,掉到了地上。

李贤不知道为什么慕南会有那么大的反应,倒被弄得摸不着头脑,只好拾起落地的短剑递回给慕南,又拍拍他的肩,用故作轻松的语气说道:“没事儿啦,以后有哥呢,这剑可没机会开锋了。来,今儿下午是神弓营的演习,哥给你表演下百步穿杨的本事。”

……

慕南就这样每天跟在李贤身后去练兵场看士兵演习,军务不是太忙时,他们也会一起去附近狩猎,晚上和校官兵将们一起喝酒吃肉,或者干脆就骑马在草原上奔驰,然后等夜幕降临以后躺在草地上看着天上的星河银汉。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慕南渐渐被李贤的豁达开朗感染,已不再是那个不愿与人接触,没人关心、也不关心别人的沉默少年,也不再会觉得自己是会害人的扫帚星而妄自菲薄。可以说,这是慕南有生以来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他开始慢慢的明白了自己内心的感受,也逐渐的看清了李贤在他心中的地位,无人能取代的地位,他甚至希望这场北伐的仗永远打下去,那他现在的生活就不会被打破。

to be continued....

为什么越纠结的角色我就越喜欢呢?为什么总是喜欢配角多过主角呢?

常胤的google功能太强大了,溪风的纠结是我看到的亮点之一,重楼到后来太可爱了

天帝居然是邢捕头,说话还有口音,蜀山的道士还有GPS和手机,常胤搜索的时候出来的经文还是日文,紫萱居然就基本上成了彻头彻尾的蛇妖,李逍遥居然穿越来指点景天,景天和雪见聒噪得想把他们的嘴给封了,总之这个剧就是一团惊天大雷

不过插曲也有亮点,喜欢 偏爱,你是我一首唱不完的歌,但是我第一次真没听出来偏爱是女的唱的……

7月26日

慕南从军(十一)

“啊,晚啦晚啦!惨了惨了。”

李贤刚从醉中醒来,猛的发现已经快到五更天了,生怕错过了这天早上的练兵被父亲李卿怪罪,连忙翻身就要起来,突然感到身子好像被扯了一下。

“小南,别闹啦。”他转过身,却看见慕南还沉沉的睡着,原来是他的披风被慕南压在了身下。看到慕南此刻沉睡时,精致的面孔上再没有往日落寞的神色,取而代之的是静谧安详的表情,李贤也不由得摇了摇头微笑了起来。

唉,这小子,幸亏我昨晚帮他挡下了那么多酒。李贤边想边要脱下披风好赶去练兵场又不惊醒慕南,但他刚酒醒,手指头都不受控制,哪里能解开领口的结,于是他索性抽出佩剑,把被压住的那一角一剑斩断,匆匆忙忙的就出帐去了。

等他正午练兵回营帐,看到慕南已经起床了,正在为他擦拭头盔。“哟,小醉鬼,醒啦?”慕南见李贤进帐,连忙下跪拜道:“小的醉后失态,请将军降罪。”他这一拜可又把李贤给吓了一跳,也不顾刚才与人拼斗的满身伤痛,慌忙去把他扶起来。

“嗨,你小子可别老说两句就拜,你跪着不累,我扶着还累呢,快起来快起来!”

“是,将军。”

“对了,你现在可是我的随行侍卫,军职和万夫长平级的,昨晚一起喝酒的那群浑小子可是个个都得叫你大人的,所以你别再见人就自称小的了。”

“是,将军。”

“还有,当着别人的面呢,你就叫我将军,像现在旁边没其他人的时候就别叫将军了,忒生分的,叫哥。”

“是,将……”

“嘿,我才说什么来着,你小子是想违抗军令还是怎么着?”

“是,贤……贤哥。”

“这就对了嘛。那,我可得给你好好的讲讲刚才练兵的时候哥有多威风,你是没看到,……”

李贤说起劲了,把披风一抖就要比划他是如何连着三枪挑下了三员骑马冲来的将官。“等等,贤哥你的披风怎么缺了个角。”

“喂,我正讲到兴头上你别来打岔啊。披风是吧,这不是练兵吗?哥也不能表现得太厉害,让别人太没面子对吧,所以哥就让了他们几招,结果那小子得寸进尺的把哥最喜欢的披风弄破了,改天哥再去修理他……”

慕南还没等他活龙活现的解释完,就憋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哈哈,贤哥真会编故事。”

“臭小子,没大没小的,什么叫编故事,哥要不是枪法第一,怎么能带骑兵冲进敌营把那蛮子的将军给捉回来。”

“是是是,贤哥您的枪法当然是绝顶的高超啦,但这到底是什么呢?”说着,慕南从身后拿出披风的一角,俏皮的笑着。

“哈,你小子是故意想看哥出丑啊。哥不就是怕你说着又跪下,又得扶你起来多麻烦。”

“慕南知道啦,这披风是贤哥最喜欢的吧,就交给我好了,包管给你补回原样。”

“就你?行吗?”

“贤哥,这你放心好了,我当初在戏班的时候……”

“好了好了,披风先搁着,哥今儿赢了他们那么多人,心情好。来,哥带你出去看看我们将士为大隋打下的大好河山。”

两人骑马从营寨一直奔到了黑山脚下,一路上他们的笑声似乎也给阴冷的北地带来了些许生气。看着身边这个英姿飒爽,又如同大哥一般总是照顾着自己的人,慕南好像觉得凛冽的寒风也没有那么刺骨难耐了。

冬季的北方,日落得总是很早,李贤和慕南等到天上已经繁星点点,才意犹未尽的踏着月光折回营寨。在快到达辕门的时候,慕南忽然听到有声音反复在他耳边回荡。

“秋蝉岂可慕春景……南风因何吹北岭……流水应恨送落花……飞蛾已悔向灯芯……”

慕南心中疑惑,便勒住马缰停了下来,细看时,发现道边坐着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正盯着他,似乎刚才的那几句话是出自他之口。于是慕南便下马过去,欠身问道:“敢问老丈,可是有话要跟晚辈说。”

李贤在前面听到慕南的声音,便扭头问道:“小南,你在跟谁说话呢?”

“贤哥你先回营吧,这个老丈好像有话要跟我说,马上就好。”

“老丈?鬼影都没一个,你小子想吓唬我吗?门儿都没有。”

“你说什么啊?不就在我面……诶,怎么回事?”慕南再转头回来时,面前只有一堆乱石和几丛杂草,哪还有刚才那个老者的身影。

“奇怪了。”慕南嘟囔着上了马,刚赶上等在前面的李贤,就又被他取笑了一通。也许是这两天的日子过得太开心,慕南并没有把这事记在心上,等他再次想起这几句话的时候,已是……

to be continued.

对话好像多了点,打油诗好像弱了点

仙三越看越欢乐,重楼太可爱了!

7月24日

慕南从军(十)

“疼……一定是被昨晚那群家伙给灌太多了。”李贤穿好衣甲刚出帐准备巡查一番,就撞上大小将校一干人抱着酒坛迎面走来。

“来来来,贤哥,咱再接着喝!”他们说着就要拖李贤进帐继续狂饮,李贤正在因为昨夜的宿醉在头疼,便一口拒绝了。

一听他不喝,这群人顿时炸开了锅,“哟,贤哥,这不给兄弟面子啊,咱可把私藏的百花酿都搬来了,你不喝可就是瞧不起咱们!”“老大,来吧,你这次立了大功,回去肯定是加官进爵,让兄弟们提前庆贺庆贺吧!”“贤哥,咱不是说好了要大醉三天三夜么?哪儿兴才喝两天就溜号的啊?”“哈,我知道了,贤哥是想昨晚念叨的那个叫啥的,喔,对了,叫小南的写家书报喜,才不喝的吧?”……

小南?!对了,也不知道这小子跑哪儿去了,他的伤应该早好完了吧。不好!他不会一直呆在前锋营吧?想起与突厥交战过后那片被双方将士鲜血染红的冻原,李贤心中突然一紧,连忙推说是父亲李卿找他商量军务,急急忙忙的离开了前锋营。到了中军,一连问了二十几个人,才知道原来慕南一直都在帮辎重营运草料,这下李贤才算松了口气。不过没见到人总是不放心,当他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到马队时,正好看见慕南在卸草料,慕南的身材原本就比一般的士兵清瘦,穿上尺寸大了些的衣服,再被寒风一吹,更显得他身形单薄,如同一根纤细的芦苇,随时都可能被这北地的严寒吞没。看到慕南安然无恙,李贤心中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不自觉的长舒了一口气,忽然又觉得似乎自己的担心有点过了头,便又自嘲似的笑了笑,朝慕南走了过去。

慕南正在默默的把草料从板车搬到地上,突然一只手搭在了他肩上。慕南一脸诧异的转过头,本以为是同营的人叫他去帮忙,却发现面前这个挑着眉,带着俏皮微笑的人,正是之前让自己心中有些不平静的少年将军,李贤。慕南原本被北风吹得已经冰凉的心,突然见到了眼前的这个人,似乎又有些温暖了。

“嘿,小南,你小子可真不讲义气,怎么偷偷摸摸的就跑到马队来了,好歹我还帮了你那么多忙。”周围还有不少人,李贤顾着面子,当然说不出送饭敷药这些事情,只好说成是帮忙。

“回,回将军,小的……呃……呃……”

看着慕南略微尴尬的表情,李贤一下就乐了。“好啦好啦,别支支吾吾的了,把手上的草叉扔一边儿去,跟本将军回前锋营。”

“这,可是……”

“别可是什么了,这里马队的头儿我等会儿再跟他知会一声便是,快着点儿!”李贤也不由慕南分说,拽着他的衣袖便往前锋营走去。

刚进前锋营,就看见刚才吵着要喝酒的人正在主营门口坐着,他们一见李贤回来了,便一窝蜂的凑过来七嘴八舌的要叫他喝酒。其中一个眼尖的看到李贤身边还多了个人,问道:“老大,这兄弟看着咋这面生?是元帅刚派来的?”

“就你丫的爱多管闲事,不错,他就是元帅刚派给我的随行侍卫,花慕南。他是新来的,平时要我不在,你们可得照看着他点儿。”

“成嘞,有哥您这一吩咐,花兄弟从今儿个起,就是咱自家兄弟了,你们说是不?”

旁边的人都七嘴八舌的答应着,李贤又说要带慕南熟悉下前锋营的环境,便把喝酒的事推到了晚上,这群人才三三两两的散去了。

跟着李贤进了营帐,慕南正愣愣的站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李贤东翻西翻的找出了一套衣甲丢给慕南,说道:“这套锁子甲应该合身的,你试试。从今往后你就是我正式的随行侍卫,军衔相对于万夫长,得穿的精神点儿。”

慕南接过锁子甲,想穿上试试,又不想当着李贤的面换衣服,脸涨得有点发红却不知该怎么开口说。李贤看到他的样子,笑道:“哈哈,小南,你还不好意思换衣服啊。行,那我先出去,你换好了叫我。”

看他说着就往外走,慕南连忙拦着,“别,小的怎么能让将军出去等,我这就出去找间别的营房换。”“嗨,别再婆婆妈妈的了,那我转过身,你换好了我再转过来这样总成了吧。”

果然还是人靠衣装,换上这套合身的锁子甲之后,慕南也有了几分英气逼人的感觉,李贤看了也连着赞叹了几声,倒又把慕南夸得不好意思了。

两人四个月不见,倒没生分什么,慕南的话也比以前多了,东拉西扯的不知不觉就天黑了,到了酒席上,除了李贤,慕南自然成了第二个被灌酒的对象,虽然李贤帮他也挡了不少杯,但他的酒量实在是很差,再加上在马队的这段时间一没吃好二没睡好,刚喝了一会儿他就晕乎乎的醉倒了,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他都睡得毫无知觉。所以他根本不记得是李贤把他从酒席上背回营房,又和他睡在同一张床上的。

to be continued.....

趁小受酒醉,有发生过什么吗?有吗?有吗?

等着下一回的故事吧

因为实在不想小攻被叫靖哥(哥),所以决定把他的名字改成唐高宗的怀章太子的名字,这个名字似乎第一次是在燕大叔的贞观幽冥录里面看到的,好像还是个坏人,不过算了,姓李的我暂时想不出别的名字了

为什么仙三的音乐不能纠结一点呢?歌词和旋律都那么积极向上干嘛??